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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权在官员(2 / 2)

杜中宵又道:“第二条,凡是官员必须依回避法。在地方,自己、家人、姻亲、各种故旧,皆不得置产业。为官之地,不管是不在本州,还是离乡三百里外,八百里外,或者不在本路为官,依朝廷所定的为准,反正不能在本乡为官。在京城为官,则本衙门内不得有亲朋故旧,上司、下属皆是如此。”

王拱辰点了点头。这也是现在实行的,不只是如此,还包括宰相和台谏要回避。当上了宰相,有关系的皆不能为台谏,必须辞职。如果隐瞒不报的,会受到惩罚。前朝宰相王旦,姻亲众多,王素做御史的时候,就因为新宰相上任,隐瞒姻亲关系,被贬官为任。

“第三条,官员对下级官员有举荐权,而没有提拔、任免的权力。人事之权,在审官院,在两府大臣,在圣上。若不如此,难免结党,终成大患。”

这也是正在实行的制度,只是没有杜中宵说的这么明确而已。官员升迁,有部除、堂除、特旨,贬官有被弹劾,考绩不合格,治事不力等等。也就是说,官员没有提拔官员的权力,也没有压制官员升迁的权力,有的是监察权。官员能提拔任免的是吏员,这就是权在官员,事在吏员的组织原则。这都是这个年代实行的制度,只是杜中宵借鉴明确,当作原则提出来。

见王拱辰没有异议,杜中宵又道:“军中的将领,同样借鉴了官员的这些制度。不过军中到底与地方不同,少了吏员,多了官员。地方上很多是吏员做的事情,军中用官员来做。这也是河曲路军中,军官所占的比例,远大于禁军的原因。但要是官员,就必须符合上面三条原则。官员晋升,必须要调到的其中去,不能在本部晋升,上下两级都要回避。只是回避的编制是什么单位,由朝廷统一定下来。其他的军官任期制、有举荐监察权而无人事权,俱与官员一般。当然,若在战时,一些权力可以临时授与。”

王拱辰点了点头:“明白节帅的意思。以后不再是兵为将有,而是为朝廷所有。”

“正是如此。指挥官和庶务官,分别前面已经讲过了。军队是打仗的,指挥官的地位更高,自然是应有之意。也就是在军中,指挥官自成体系,除非特殊,其他体系的庶务官不能为指挥官。反过来,指挥官则可以为庶务官。换句话说,指挥官的更高的要求,也有更高的地位。”

王拱辰听了道:“原来如此。河曲路军中,一直不许其他官员包括监军,染指指挥。哪怕监军可以临阵换将,也只能换下一级的指挥官上来,是这个原因。朝中大臣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官高一级,战时反而可能听命于官职低于自己的指挥官,乱了上下。”

杜中宵道:“因为旧的军中行阶级法,才会乱了上下。河曲路军中不行阶级法,要专业化,当然就是如此了。指挥官自成体系,由庶务官来进行指挥,就会乱了体系。”

这些其实都是这时文官体系的组织原则,杜中宵只是进行了专业化分类。军官大类分指挥官和庶务官,指挥官自成体系,培养、晋升,都有单独的渠道。与之相对应的,是大量非指挥的权力,分到了庶务官系统当中。这两个体系,对应着朝廷的枢密院和三衙。枢密院以指挥官体系为核心,三衙则以庶务官体系为核心。也就是帅臣,从一路之帅,一级一级延伸到了各个级别。

这样的组织原则与战斗力的关系不大,而是为了稳定。便于朝廷控制军队,也使指挥官的职权少受干扰。组织原则不变,能够长久地保持战斗力,最起码维持一个比较低的战斗力下限。受到刺激,哪怕一时战斗力下降,也可以快速恢复。

历史上战斗力强的军队,未必就有义军的性质,也未必有什么政治原则,更未必有组织原则。各种原因凑在一起,强盗同样可以横扫天下,这没有什么奇的。

灭亡大宋的蒙古人,铁骑纵横数万里,神挡杀神,佛挡灭佛,武功之盛,古今中外罕有其比。洋人横行天下的时候,同样不是文明之师,甚至是藏污纳垢之地,只要敌人打不过他们就可以。

不过,没有政治原则,没有文化根基,千年之后,蒙古人只剩下能歌善舞。保有狭小一域,只是两个大国不愿离得太近,别人的恩赐而已。曾经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及其他几个横行一时的欧洲小国,不过数百年,吞下去的全部吐了出来,就连自己的本土,也整合不了。

为什么?是人民。他们压迫了人民,人民抛弃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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