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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神经病你怕不怕(2 / 2)

“狼哥,怎么办?要不要修理他?”

“修理你妈个头,想挨刀子你上。”

狼哥正有火没处发,可算找到对象了,一巴掌扇在这个手上的头上,把他打得直咧嘴。然后狼哥闷哼一声,向手下们向门口挥挥手。

“走,包子不吃了,今天真他妈晦气。”

铁青着脸,狼哥怒气未消地走出包子铺,那些狗腿子也不敢怠慢,急忙都跟在他的身后。

狼哥带着手下们顺着大街向南走,南边新开了一家卡拉ok,他们要是收保护费。本来狼哥想少收点,但是经过刚才的事,心里很郁闷,决定狠宰那家卡拉ok一把。

这一帮流氓招摇过市,谁见谁躲,避之唯恐不及。而当他们已经走到那家卡拉ok门口的时候,一个小混混突然大叫了一声,好像诈尸了一样。

“啊……”

“你个婊子养的疯了,穷嚎什么?”

狼哥也没客气,破口大骂自己的手下小弟。这个小混混好像没听到狼哥骂他,反正显得很兴奋,还跺了几下脚。

“狼哥,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你他妈想起什么了?你马子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子?”

“不是,不是。狼哥,刚才包子铺里的那个男人,我认识啊!”

“包子铺里的男人?哦,你说那个疯女人的老公?你认识?”

“对,我认识。那小子叫什么忘了,反正大家都叫他郭玫瑰,他就住在革命公寓那一片,是个老荣(注:小偷行话中称自己的职业为老荣)。”

“妈的,个王八蛋,活该,小偷娶个神经病老婆是他活该。”狼哥骂起来的时候,忘了自己的职业也不怎么光彩。

“不对,不对啊,狼哥。据我所知,郭玫瑰没有老婆啊,他光棍一条,怎么可能有马子会喜欢老荣呢?”

“什么?”

狼哥的脸色顿时就变了,眼睛鼓得像灯泡一样,足足呆了能有十几秒钟,突然猛地蹦起来,又是一掌拍在小弟的头上,这一下他使尽了全身的力,把那个小混混打得当场就趴在地上。

“我操,你他妈废物吗?才想起来?孩子死了你才来奶,要是抓不到那个混蛋,我就先拆你一条腿。全他妈跟我走。”

狼哥转身撒腿向回跑,这可不是小事,早晨的时候他就接到通知,知道单老肥的女儿离家出走,一定要找回来。如果他立下这个功劳,两年之内的吃喝玩乐,估计就有人报销了。

所有的小混混也不敢再废话,都跟着狼哥向回跑,一个个恨不得多长两条腿,横穿马路的时候,差点还引发交通事故。

但是他们太晚了,等他们杀回包子铺的时候,郭玫瑰和灵灵早就天涯海角任消遥去了,他们连个屁都没捡到。

当然了,作者某些用词有点夸张,谈不上天涯海角那么远,郭玫瑰把灵灵带自己家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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