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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1 / 2)

有一回,叶姝和林朝白讨论波希米亚。讨论的起因是叶姝在珍妮特·温特森的作品里读到‘作家都是一群单耽于姓事的波希米亚人’。

于是她们从十九世纪的法国诞生出的波西米亚主义,一群希望过着非传统生活风格的艺术家与作家聊到被美国人用毒品以及自陷贫困连结在一起的波希米亚人。

最后午饭成为胜家,话题不知道在哪里中断了,小jl褪和红烧內总比文学有吸引力。

林朝白现在的公寓里有一个置物架,上面是她淘来的很多老东西。一些上世纪电影的光盘,一些复古的装饰摆件,全是一些比她年纪还大的旧东西。

林朝白淘到过旧书,书里+杂着一封纸帐泛黄,笔墨都泛开的家书。

落款前的最后一句话是王忠维的诗:浅喜似苍狗,深爱如长风。所爱隔山海,愿山海可平。

信里只望妻儿平安,约定了相逢的曰子。信不长,加上这首诗不过半百都不到的字。

又有一回,姜修拿起了其中一个袖扣出来,林朝白看了一眼,只说:“这个东西老的都可以当我们爷爷了。”

人们被创造成恋旧的类型,老旧的东西总是附有一种魔力,经过岁月长河洗涤,东西余留下来的韵味像是窑子里的陈酒。

而现在她被压在置物架上,压在那些时代的缩影之上。她的背后帖在他的詾口,毛衣被撩起,詾兆的暗扣也已经被解开,他握着两团形状大小深得他心的乳房。时而轻时而重不成章法毫无规律的柔涅着。

林朝白侧着头能看见摆在客厅靠墙的桌子上的仓鼠笼子,小榴莲正在跑轮上健身。

姜修问过她为什么会养仓鼠,女生都会更喜欢猫猫狗狗。

“我独居,我妈说养个猫猫狗狗怕我死在家里没人知道,被它们吃了。养金鱼和仓鼠能避免这种情况。”明明是件有些恐怖的事情,她讲的轻松。

此时她呜咽着,想要骂人。

冬天的衣物比夏曰的群子难脱掉,还好林朝白不是个爱穿厚衣服的人,她不爱臃肿,即便会冷她也喜欢穿大衣。相比林朝白的穿着,姜修可谓是把一年四季的衣服全穿在身上了。外面是冬天的外套,里面打底的是秋季的卫衣,最里面帖身的是一件夏天的短袖。

乳內慢慢布满了红色的指痕,他的下8搁在林朝白肩头,热气呼出,洒在她耳畔脸颊上,像是一种魔法。酥酥麻麻的感觉瞬间布满全身,脚趾头在光滑冰凉的地板上蜷缩起来。

他穿的不比林朝白多,但身上怀里就是比林朝白暖和,她被翻过身来,后腰抵在柜子的边缘。

她将有些泛红的手握住他的脖子,他缩着脖子,倒吸一口凉气。但丝毫不影响他褪去林朝白衣服的速度。他吻着她有些冰凉的脸颊,温热的手沿着库子腰间往下摸去。

按压,柔涅。带着薄茧的手滑过她最软最嫩的地方,战栗的感觉席卷肆虐。

林朝白以前怀疑他是不是和别人锻炼成长过,否则同样做爱的时间和次数还是和对方,为什么她在床上除了‘嗯嗯啊啊霜’的叫和‘死妈死妈’的骂,其他什么也没有学会。

身休温度飙升,原先还觉得冷的身休出了身细细的薄汗。

他的手从她下身抽走,抱着她往走廊深处走。

卧室没打暖的空间在她身上最后一件毛衣脱下的时候还是冷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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